闲话
唐僧不许杀生,前后是一个标准吗
第十四回打杀六个毛贼,被说了一路。 第五十六回打死两个贼头:你这泼猴,凶恶太甚,不是个取经之人。当场逐回。 第九十七回又遇剪径的,他却不打了。先陪笑:你原来是剪径的强盗!还自称是管帐的,一路诓着他们。 同样是遇贼,从打到不打。 变的不是戒律,是徒弟 —— 戒律没松,是他终于学会了不用棒子也能了事。 三处遇贼,三种打法,排一排很清楚。 第十四回,六个全打死,唐僧说了他一路。 第五十六回,打死两个贼头,当场逐出师门。 第九十七回,一个没杀。 戒律从头到尾是同一条,唐僧三次的态度也几乎没有变化:凶恶太甚、不是个取经之人、我已怪你不仁。 他从来没松过口,也没解释过为什么。 真正改了手段的是悟空。 第九十七回那段写得极细:他满面陪笑,自称是乡村中的和尚,不会说话,冲撞莫怪,又说若要买路钱不要问那三个,只消问我,我是个管帐的。 这套话术不是他的,是这些年跟着师父学来的。 他明明能一棒了事,却选择了陪笑。这一处最妙的也正是这里 —— 他有能力打,也有理由打,而他没有打。 书里写师徒,写的从来不是谁说服了谁。戒律还是那条戒律,只是到了后来,用不着师父开口,他自己就收住了。 三处的顺序也值得一看:第十四回在开头,第五十六回在三分之二处,第九十七回在全书快结束的地方。 也就是说,这个变化走了整整九十七回。 书里没有一处写过悟空领悟了什么。他从来没有发表过一次悔悟,也没有说过一句要改的话。他只是到了第九十七回,遇着贼的时候先陪笑了。 这是全书写人的办法:不写转变的那一刻,只写前后的两副样子。 所以读《西游记》常常会觉得人物没怎么变 —— 其实变了,只是书不肯把那一处写出来。
为什么观音禅院的和尚反倒惦记袈裟
那一回的回目是「观音院僧谋宝贝 黑风山怪窃袈裟」。 袈裟抖开时红光满室、彩气盈庭,众僧赞一句「真个好袈裟」,那老和尚见了这般宝贝,果然动了心。 回目把两件事并列写:和尚谋,妖怪窃。同一件袈裟,庙里的和山上的,动的是一样的念头。 取经走的第一处寺院,出的事和妖洞里出的一样。 先说这件东西的来路。 第八回如来取出锦襕袈裟交给观音,交代的是:若肯坚心来此,穿我的袈裟,免堕轮回。 一件写着免堕轮回的法物,到了观音院第一夜就引出一桩谋财害命。 全书对宝贝的态度,从这一回就定了:好东西招祸。 回目那六个字也对得极准 —— 僧谋宝贝,怪窃袈裟。 庙里的那个是「谋」,山上的那个是「窃」,主语一僧一怪,动词是同一路的意思。 这一回的位置同样讲究。 它是取经路上第一处正式的挂单,也是第一次被凡人算计。前面那十几回的难都在路上和山里,从这一回起,人间的麻烦开始了。 最耐看的是那位老僧。 三藏问他高寿,他说痴长二百七十岁了。悟空在旁边插一句:这还是我万代孙儿哩!三藏瞅了他一眼:谨言!莫要不识高低。 他自己也承认,弟子虚度一生,山门也不曾出去,诚所谓坐井观天,樗朽之辈。 修行年头最长的这一个,动心也是最快的那一个。二百七十年守着一座庙,头一回见着这样的宝贝,就把持不住了。 这一回还有个收梢:老僧自尽,观音院烧了,袈裟被黑熊精盗走。一件写着免堕轮回的法物,一夜之间连累了一座庙、一条命。 而黑熊精那边也值得一提:它是全书第一个有品位的妖。它偷袈裟不是为了吃唐僧,是为了办一场佛衣会。 从这一回起,妖就不只是为了那一口肉了。有的妖要宝贝,有的妖要排场,有的妖要成亲。 取经路上的对手,是从这座庙里开始变复杂的。